(资料图)
快递给大家生活带来的方便那是不言而喻,很多贵重的物品大家也愿意通过快递来运送,保价服务也就应运而生,然而这保价真的好用吗?前不久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线上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快递运输纠纷案,事主买了一件价值16000元的收藏品,结果却被送丢了,而快递公司却只同意赔偿3000元。
原告宁先生爱好收藏,通过朋友黄先生他发现有人在出售“小学堂文凭”,这种藏品有史料文献价值,对不了解的人来说就是一张古旧的废纸,而对于宁先生来说却是心头好。于是他向黄先生支付了16000元的购买款,随后黄先生收购到了这张藏品,并通过快递从广州邮寄到了北京。
因为快递物品价值比较高,而且又只是一张纸,黄先生不仅给快递加上了结实的包装,而且还给快递做了3000元的保价。但是让双方都没想到的是,这么珍贵的一件快递,到了北京却有如石沉大海没了音信。因为宁先生一直没有收到快递,并且联系快递点也找不到,最终宁先生报了警。
而通过警方调取监控录像,这才发现这份快递竟然是被快递员给弄丢了,原来当快递员在快递点分拣快递时,不小心把这件快递给弄到了地上然后直接滚到了快递车底,但是快递员也没发现。随后这件价值不菲的快递就这样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最终也不知道被谁给捡走了。
既然知道是快递员的责任,于是宁先生就把这家快递公司的总公司和北京的子公司告上了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快递的全部损失16000元。但是被告的快递公司却不同意赔偿,原因竟然是因为这份快递保价了,而且保价的金额是3000元,所以这就能证明这个快递就只值3000元。
而原告宁先生的交易金额和快递本身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对于宁先生主张超出快递保价价值的金额,快递公司并不认可。而相关保价的合同条款也明确约定,如果快件发生遗失,是按照物品的实际金额进行赔偿,但是最多不超过保价金额。而由于寄件的黄先生只保价了3000元,所以事情就此僵住了。
最终法院依据保价合同做出了判决,判令快递公司赔偿原告宁先生3000元。其实类似的案件我们也曾有看到过,保价后的物品反倒更容易出问题,还不如不保价。甚至有的快递员或者分拣员专门找这种保价的快递动手脚,让事主吃个哑巴亏。而如果是价值很高的快递不保价,如果发生损坏或者遗失,打官司之后反倒获得的赔偿会更多,所以与其保价不保足,不如不保价!
关键词: